8月6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发布《湖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至2021年,我省将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三年内将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80万人次以上,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曾向阳介绍,
我省将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对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今年培训58万人次以上。
根据中央要求,以我省2018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为基数,按照20%比例计提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我省可筹集资金37.7亿元。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湖北省将紧紧围绕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布局,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充分发挥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等各类培训主体的积极性,有效增加培训供给。
发挥企业的主题作用
发挥职业院校的基础作用
发挥社会培训机构的重要作用
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对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支持重点行业、企业以项目制培训方式开展高精尖缺技能人才培训。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对企业开展培训或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
对不裁员、少裁员企业继续按规定给予稳岗返还,重点用于支持企业职工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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