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职工对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需求,定于4月1日起组织焊工、电工和钳工等三个工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预报名工作。具体培训及考试时间,视各工种初级、中级、高级三个技术等级,每个技术等级的报名人数确定。请稷下辖区各企业自行组织报名,于4月20日前,完成本单位报名职工报名所需材料的提交上报工作。
附件1:焊工、电工、钳工报名条件
淄博市职业技能鉴定各项目报名条件
(2019年版)
焊工
(2018年版)
本职业分为电焊工、气焊工、钎焊工、焊接设备操作工四个工种。
1.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电焊工工种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气焊工工种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钎焊工工种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
焊接设备操作工工种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2.申报条件
——五级/初级工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 含)以上。
(2) 本职业学徒期满。
—— 四级/中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职业五级/ 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 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级/高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 年( 含) 以上。
(2) 取得本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 含) 以上。
——二级/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职业三级/ 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 含) 以上。
(2) 取得本职业三级/ 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 含) 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 含) 以上。
——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二级/ 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 ( 含) 以上。
注:相关专业:焊接加工、焊接技术应用、金属热加工(焊接)、焊接技术与自动化、焊接技术与工程。
电工
(2018年版)
1.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2.申报条件
——五级/初级工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 含)以上。
(2) 本职业学徒期满。
—— 四级/中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职业五级/ 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 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级/高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 年( 含) 以上。
(2) 取得本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 含) 以上。
——二级/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职业三级/ 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 含) 以上。
(2) 取得本职业三级/ 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 含) 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 含) 以上。
——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二级/ 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 ( 含) 以上。
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制冷设备运用与维修、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 、电梯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 、煤矿电气设备维修、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工业网络技术、机电技术应用、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气技术应用、纺织机电技术、铁道供电技术、农业电气化技术等专业。
钳工
(2009年修订)
1.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2.申报条件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初级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 2 年以上。
(3) 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 年以上。
(4) 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 ( 专业 ) 毕业证书。
——高级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 年以上。
(3)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或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 ( 专业 ) 毕业证书。
(4) 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技师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8 年以上。
(3) 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 2 年。
——高级技师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附件2: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样表)
填表说明:(1)个人简历只写个人的工作简历;(2)个人资料要填全;(3)鉴定机构的相关信息不填。
附件3:工作证明材料和人员花名册(样表)
注: 1、表格内考生、经办人应签全名,单位应盖章,否则不予受理。
2、此证明仅作报考职业资格证书凭据,不作其他用途。
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版);
2、学历照片(个人最高学历);
3、蓝色底板2寸照片电子版,纸质版4张(照片背面写清楚单位及个人姓名);
4、个人申请表;
5、原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电子版及复印件(中级);
所上报电子版要注明单位、工种等级和报考人姓名。报名费及考试鉴定费,执行统一收费标准,咨询电话:400-180-5191。